昆山提示吊車在大件設備吊裝作業后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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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件設備吊裝作業中的要求:
在吊裝作業中,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:
a.指揮信號不明;
b.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;
c.斜拉重物;
d.光線不足、看不清重物;
e.重物下站人;
f.重物埋在地下;
g.重物緊固不牢,繩打結、繩不齊;
h.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;
i.重物越人頭;
j.安全裝置失靈。
大件設備吊裝作業后的要求:
1. 將吊鉤和起重臂放到穩妥的位置,所有控制把柄均應放到零位;對使用電器控制的器械,必須將電源總開關關掉。
2. 對在軌道上的起重機,應將起重機定住。
3. 將吊索、吊具收回放置于規定的地方、對其進行檢查、維護。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及時更換。
4. 對接替工作人員,應告知設備、設施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異常情況
5. 對起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時,切斷主電源并掛上主吊牌加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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